[秦皇岛]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11-2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07]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自2008年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共64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的四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的64个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18、
24、25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的49个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8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二、报考条件

(一)临床医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报考者报考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考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3、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考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三)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考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程序是:

1、报名阶段:自2007年1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止,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进入卫生人才评价管理平台的个人报名入口,注册用户,并以该用户登录。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上传数码报名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小二寸),生成并打印带有报考信息和报考人员照片的报名表,并将注册用户名写在报名表的报名序号后的空白地方,便于考试机构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检索。由于初级(士)护理学专业(代码003)的考务工作由市卫生局考试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申报材料时,要选择好考点,报考护士资格须选择[秦皇岛卫生]考点。其余初级和中级各专业的选择[秦皇岛]考点。

考生上传的报名数码照片要符合要求,即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本人到考试机构报名,考试机构现场采集上传考生照片。

报考初级(士)护理学专业(003)的考生,持由本单位人事处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到市卫生局考试中心现场照相、报名。

2、确认阶段:自2007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止,各单位(单位属县区的由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负责)到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各单位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审查后,携带审查合格人员报考材料统一报市职改办,报考材料包括:

(1)符合报考条件证件(执业医师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上必须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一张打印的考试申报表。

(3)2007年度已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的人员报考剩余科目,还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2007年度的考试成绩单。

报考初级(士)护理学专业(003)的考生,持报考材料到市卫生局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

3、领取准考证方式:自2008年4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四、报名地点

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市军转培训中心西三楼市职改办,联系电话:3080714。

海港区燕山小区燕凤街17号市卫生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3611764。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初级(士)护理学专业(代码003)即护士资格考试报名由市卫生局考试中心负责,请各单位按照市卫生局安排做好考试报名工作。其余各专业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市职改办负责。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报考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能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对单科考试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需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的人员,其考试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人事部门核发相应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5、报名参加2008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6、从2008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级资格将增加疼痛学(083)1个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7、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9之间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8、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9、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1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培训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市卫生局考试中心负责。
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该项工作,确保整个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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