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章“提供劳务收入”
1、确认条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4)交易中己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如果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1)己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己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2)己发生的劳务成本不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己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即采用成本回收法确认收入。
2、计量原则: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己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己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显失公允的除外。即提供劳务收入的计量采用与销售商品收入一样的计量原则:公允价值模式。
同时明确了完工百分比的计算公式: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己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己确认提供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成本。
3、完工程度的确定: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1)己完工作的计量;(2)己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的劳务总量的比例;(3)己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4、交易的区分:(1)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2)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不能够区分的,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四、第四章“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收入类型: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和现金股利收入。
2、确认条件: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即要满足收入确认的基本条件。
3、计量原则:(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现金股利收入金额,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和持股比例计算确定。
五、第五章“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收入有关的下列信息:
1、收入确认采用的会计政策,包括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
2、本期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现金股利收入的金额。
第二节 举例说明新旧会计准则中收入的变化
一、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条件的表述上略有差异,其实质内容未改变
原准则规定商品销售收入确认需满足四项条件,其中第四条为“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提供劳务收入需满足3项条件,其中第一条为“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新准则规定商品销售收入确认需满足5项条件,其中第三条为“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第五条为“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提供劳务收入确认需满足4项条件,其中一条为“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第四条为“交易中已发生成本和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其实质内容与旧准则规定基本一致,只是在表述方法上略有不同。
二、新准则规定合同或协议与其公允价值相差较大时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收入
原准则规定“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即计量采用名义金额。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己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商品销售收入金额,己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显失公允的除外。”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应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例:甲公司售出大型设备一套,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从销售当年未分5年分期收款,每年2000元,合计10000元。假定购货方在销售成立日支付货款,只须付8000元即可。
分析:应收金额的公允价值可以认定为8000元,与名义金额10000元差额较大,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计算得出名义金额折现为当前售价的利率为7.73%,计算如下表:
未收本金 利息收益 本金收现 总收现
(1) (2)=(1)×7.93% (3)=(4)-(2) (4)
销售日 8000 0 0 0
第1年末 8000 634 1366 2000
第2年末 6634 526 1474 2000
第3年末 5160 410 1590 2000
第4年末 3570 283 1717 2000
第5年末 1853 147 1853 2000
总计 2000 8000 10000
会计分录为:
1、销售成立时